(甘肃省审计厅 2018年8月3日)
根据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安排和审计法律法规,省审计厅对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人大有关会议决议及省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眼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提升审计质量,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实现了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补短板。加强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制定《甘肃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督促整改违规担保举债问题。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年减贫67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9.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筹措资金155亿元,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水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
二是聚焦“三重”“三一”方案落实稳增长。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出台“三重”“三一”工作方案,推动重点项目、重大产业、重要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减税降费等各项措施,共减轻企业负担320.48亿元。编制实施投资项目清单,建立项目建设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筹措资金184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全省经济运行趋稳向好。
三是聚焦支出结构优化保民生。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省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10类民生支出2608.3亿元,占总支出的78.9%。尽力办好民生实事,拨付资金243.5亿元,10件民生实事全部办结。紧盯各项惠民政策落实,筹措资金180多亿元,支持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各类学生资助、减免学费等政策,改善办学条件。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指导标准和企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四是聚焦审计整改促规范。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省审计厅列出清单,对账销号,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后续审计内容,持续跟踪督促。各市州、部门和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整改长效机制。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共促进资金拨付和统筹使用17.2亿元,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596个,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8项。
一、省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的决算草案、原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和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等7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省财政厅编制的省级决算草案收支表明,2017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1亿元、支出595.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0.46亿元、支出121.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9亿元、支出17.09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厅、原省地税局等部门强化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是部分支出科目调剂达14.91亿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跨类级科目调剂14.91亿元,其中城乡社区、债务发行费用、交通运输等科目调减14.91亿元,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等科目调增14.91亿元。
二是部门收支预决算差异较大。2017年,省级部门年初非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为140.28亿元,实际决算数为258.21亿元,差异率达84.06%;年初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预算数为45.04亿元,实际决算数为122.20亿元,差异率达171.32%。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细化等因素影响。
(二)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收入征管方面。税费征缴不及时,省地税系统延缓征缴税费7088.4万元,应征未征790个纳税户税费1.22亿元;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不规范,618户企业汇算清缴的5.89亿元税款未提前申报并预缴,594户企业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低于全年汇算清缴金额的60%;酒钢集团、甘肃报业集团等8户企业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68亿元。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预算安排与上年结转情况衔接不够,省财政未将上年结转的4.01亿元纳入2017年预算统筹安排;个别部门预算编制仍不细化,如省发改委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基本建设投资16亿元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在执行中调整支出级次10.26亿元。
三是预算执行方面。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省财政未提前下达年初预算安排的7个项目16.45亿元,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达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4.46亿元,2017年12月下达年初预算安排的省级项目资金23.91亿元;部分单位印刷业务及物业管理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如省安监局等27家单位支付20万元以上印刷费共6934.91万元、省高级人民法院等25家单位支付20万元以上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共1923.70万元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省财政厅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无年度计划、覆盖面小,未对部分预算新增项目、追加项目、再分配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单一、评审结果与实际安排不一致。
(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是预算管理方面。省环保厅等3个单位1.25亿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细化;省商务厅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未确定情况下,下达兰州新区2017年外贸稳增长资金600万元;兰州文理学院等2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565.63万元用于日常经费等开支;省扶贫办等2个单位违规划转、以拨作支专项资金5843.93万元。
二是资金绩效方面。兰州文理学院等3个单位因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造成2833.48万元专项资金未支出;省农牧厅等4个单位项目未实施闲置专项资金8406.22万元;省监狱局等4个单位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1.01亿元。
三是财经制度执行方面。河西学院等2个单位违规收费166.84万元,省商务厅应收未收房租122.51万元;省监狱局等3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未执行定点采购、购买社会服务未报备支出778.11万元;省农牧厅等2个单位未及时调拨、核销固定资产2242.3万元;省扶贫办等2个单位少计收入等造成会计核算不真实214.35万元。
二、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审计署部署,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省审计厅在各项审计中都高度关注工作推进情况。
(一)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2017年下半年以来,省审计厅重点审计了11个国扶贫困县区,抽查1665个项目、124个乡镇、425个村,走访1561户家庭,涉及资金91.4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区采取多种方式,推动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发现一些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建设缓慢等问题:
一是政策落实方面。文县等7县区8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纳入或脱贫退出不精准;漳县等4县区3470人的扶贫培训计划未落实,704名培训对象不精准;麦积区等3县区1136名贫困户学生未享受免学杂费、助学补助等政策;合水县等5县区6636人未纳入新农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临潭县等9县区未统筹整合资金3.32亿元,统筹整合资金8.6亿元仍按原渠道由各部门使用。
二是资金安全使用方面。正宁县等9县区重复发放或向不符合条件的10119户(人)发放贷款、财政补助资金2648.83万元;渭源县等8县区未及时发放贫困户精准扶贫贷款、财政补助资金1.09亿元;漳县等10县区因项目进展缓慢滞留闲置资金16.94亿元;麦积区等4县区513个互助社违规出借、闲置资金6406.03万元;天祝县等8县区4287.73万元贷款、互助金逾期未收回;武都区等5县区新农合统筹基金等资金超规定结余3亿元。
三是项目绩效管理方面。渭源县等4县区6585.94万元的44个项目未招投标或政府采购,3个项目违规转分包;张家川县等5县区66个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和地点;正宁县等7县区142个项目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到位;武都区等7县区28个项目未按期开工或建成;漳县等6县区19个建成项目效益发挥不明显;合水县等3县区的道路硬化工程等4个项目存在质量缺陷。
各县区积极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已发放补助资金506.79万元,收缴多发放的补助资金944.7万元,统筹盘活资金1403.56万元。
(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主要对张掖市、武威市、金昌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3市领导干部在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定规章制度、实施污染防治、整改祁连山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贯彻执行政策方面。张掖市、武威市及高台县等4县区部门行业间规划衔接不紧,约束力不强;武威市及民勤县等3县区违规审批个别控制性详细规划或未编制审批《防沙治沙规划》;凉州区、古浪县以未批先征、未批先供等违规方式供地或占地4.49万亩;金川区等5县区未建设备用水源地,未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甘州区、临泽县未经审批占用湿地3533.61亩。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凉州区等3县区违规采砂627.42万立方米,未经批准违规占用河道及未利用地1551.92亩;张掖市、金昌市及凉州区41个项目和甘肃陇昌光伏电力公司等4户企业违规占地3.04万亩进行开发建设。
三是履行监管责任方面。武威市、金昌市及天祝县等4县区环境监测等机构不健全,监测能力缺失;甘州区、凉州区水务部门等执法不严格,企业和个人违规取水或采砂;金昌市等3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加剧城区环境污染治理矛盾;金昌市11户企业超矿区范围非法占地870.3亩。
四是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方面。张掖市、金昌市及甘州区、金川区财政部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7.34亿元;张掖市等3市及凉州区闲置土壤修复等专项资金2.9亿元;武威市、金昌市及凉州区、古浪县少收缴土地出让价款等4.07亿元;武威市等3市坐支、违规出借、超范围列支财政资金9.96亿元;金昌市、张掖市及民乐县等3县区24个项目未开工或进展缓慢,17个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
张掖市等3市认真落实整改责任,90%以上问题得到纠正,调整修改规划方案、规章制度27项,行政处罚环境违法案件75件,通报批评12个单位,拨付资金2.65亿元。
(三)重大风险防范相关审计情况
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审计项目,抽审庆阳市等4市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债务管控方面。西峰区、城关区等8县区9个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融资平台公司未经市场化改制累计举借政府性债务123.2亿元。
二是财政风险方面。定西市等4市及安定区等4县区对外出借财政资金35.27亿元未清理收回;庆阳市等4市及甘州区等7县区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44.53亿元。
三是债券资金使用方面。庆阳市、陇南市及西峰区、武都区由于项目建设进展缓慢,导致5.96亿元的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
三、重大专项资金和民生工程审计情况
(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共抽查781个项目,入户调查3869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采取加强任务目标责任制管理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白银区等12县区未完成安居工程开工、建成任务1.05万套(户);康乐县等28市县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平川区等18县区未完成发放租赁补贴任务4210户;七里河区等22市县43个项目2.15万套住房已开工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景泰县等16市县25.4亿元的42个项目未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和违规转分包;玉门市等6市县8个项目非法占地、违规改变用地性质。
二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兰州新区等5市县违规使用土地抵押贷款等资金4.4亿元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等支出;酒泉市等28市县滞留滞拨保障房项目和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42亿元;白银市等18市县闲置未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社会融资24.66亿元;西固区等16县区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6.33亿元挪用于公益性项目等其他支出;嘉峪关市等6市县未发放贷款贴息、未减免税收资金4199万元。
三是住房分配使用方面。灵台县等18市县132户保障对象采取虚报家庭收入等方式骗取住房保障待遇;夏河县等12县区94户保障对象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平凉市等28市县将1161户不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