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社保补贴有关事项通知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援助政策,实现更加充分的就业。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9日至11月30日开展2019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一 申报对象
①残疾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等灵活就业困难人员;
②“4858”大龄失业人员(即男1961年出生,女1971年出生);
③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1月30日为补贴对象申报时间(逾期不受理);
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15日为申报资料审核、资料录入时间;
2019年12月15日至2019年12月20日为公示时间。
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申报材料和程序
享受期限未满再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
申报社保补贴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湖北银行卡、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养老保险征缴单据(社保在孝感市缴费可不提供)、经社区初审通过的《2019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两份。
2019年首次申报社保补贴人员。
申报程序
①填写经社区或所在街道初审通过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完成失业登记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②填写《2019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
③初次申报社保补贴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湖北银行卡、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本年度养老保险征缴单据(社保在孝感市缴费可不提供)、灵活就业证明材料。
四 享受期限
享受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从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间开始计算,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五 其他事项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对已认定并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仍按原政策渠道落实直至期满。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19年10月9日
来源:孝感日报 韩和平
制作:周静
审核:焦志新
终审:朱霞
出品:孝感日报政务新媒体部